為提升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,營造濃厚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,在一年一度的4.26“世界知識產權日”來臨之際,全市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宣傳周系列活動即將拉開帷幕。作為系列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,4月22日下午14:30分,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,該案由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唐學兵擔任審判長。
本次庭審在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”頭條號和“浙江天平”抖音號進行在線直播,中正小伙伴線上觀看本次直播,我所高主任和高老師參加此次案件的現場庭審。
本次案件主要內容是嵊州某電器公司購買青島某公司的商標并簽訂《商標注冊轉讓合同》。投入使用后。被第三方公司宣告無效并主張賠償,購買商標方可否要求轉讓商標方退還轉讓款并承擔賠償責任?針對上述問題,紹興中院經審理最終認為嵊州某電器公司與被告青島某公司簽訂的《商標注冊轉讓合同》系合法有效合同。根據合同的約定,被告對轉讓的商標有權利擔保義務及商標無法使用的款項返還義務,因此原告要求其返還商標轉讓款20萬元及轉讓手續費2214元等訴請有事實和法律依據,予以支持。
小結:在商標轉讓過程中,首先,應當對受讓商標選取專業機構進行評估,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對受讓商標的狀態進行風險排查,也可以通過專業的智能檢索平臺進行在線排查,如果待受讓商標存在被提出無效宣告或撤銷、抵押或者許可等,則應考慮是否繼續受讓該商標。對于轉讓方而言,其在注冊以及轉讓過程中,均應對商標可能存在的瑕疵進行評估,以有效防止商標轉讓后的法律風險。